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⊙ 院领导

柳斌    名誉院长
       男,19372月出生。1993年任国家总督学。1995年起,任国家教委党组副书记。中共十四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,兼任中纪委驻国家教委纪检组组长。1998年,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2002年被聘为国家总督学顾问。2003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。
       195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。1961年毕业后留校。1969年调回家乡江西,任萍乡二中教师、副校长。1975年调到该市中学教材编写组任组长、教育局教研室主任。1980年任该市教育局副局长、局长。1982年当选为该市副市长。1983年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,当选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198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成立伊始任副主任,分管全国基础教育、师范教育、体育卫生艺术、纪检监察、审计、督导等方面的工作。1986年起,兼任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副理事长、秘书长,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。19851994年兼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梁鑫华    名誉院长
       男,1968年11月出生,民革党员,博士研究生,管理学博士。
       现任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、东方文化艺术院名誉院长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主席、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副会长,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名誉院长、燕山大学兼职教授、昆明理工大学兼职教授。
       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、国家一级作家。著有诗集《梁鑫华诗选》,散文集《永恒的风》,个人文集《走进阳光》、《文化散论》。组诗《故乡的月亮》获1993年“谷雨”文学奖,《写在长城之上》获1995年“屈原”杯诗歌赛二等奖,《父子》由湖北电视台和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。
刘长权    院 长
      男,1954年11月出生,江苏泗洪人,中共党员,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、中国人民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毕业。
工作简历:
      1972.12-1980.1 军委工程兵建筑第53师医院 化验员、技术13级技师;
      1980.1-1987.10 总参工程兵机械学校校务部、政治部 正连职助理、副营职干事;
      1987.10-2001.1 文化部干部司专业干部处、办公厅部长办公室、人事司调配处 经济师、副处职秘书、副处长、处长;
      2001.1-2012.8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副主任、主任;兼任中国京剧杂志社 社长;
      期间2009.12-2011.12 主持中国录音录像出版社工作,兼任文化部组建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组 组长;
      2012.8-2015.8 中共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 常务副书记;
      2015.8-2017.8 兼职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副主席、党支部书记;
      2017.12- 至今 兼职东方文化艺术院 理事、院长、中共文化和旅游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。
刘 燕    常务副院长
       女,1953年8月出生。现任东方文化艺术院常务副院长。
工作简历:   
       历任中国轻音乐团计财处处长、办公室主任;
       中央歌舞团基建处处长;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总经理。


 
崔丽丽    副院长
      女,籍贯山西,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。
 工作简历:   
       历任《音乐生活报》社办公室主任、中国轻音乐学会副秘书长兼组联部主任。现任东方文化艺术院副院长、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秘书长,兼任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秘书长。曾在民政部刊物《社团管理研究》上发表论文《发挥第三部门作用·加快社会组织发展》(2008年第9期)。
于玲玲    秘书长
       女,籍贯山东。天津音乐学院本科,复旦大学硕士。
工作简历:
       历任《音乐生活报》编辑记者、《中国音乐报》编辑部主任。现任东方文化艺术院秘书长、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,中国大众音乐协会秘书长,第五届中直机关青联委员,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。